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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瑛

高级律师

Jayne.Nah@hhlaw.com.au

Jayne 是继承法和遗产规划方面的法律专家。在加入 H & H Lawyers 之前,Jayne 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会计师,负责审计与生产制造和养老金基金有关的项目。 作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会计师,她加入了一个商业专家团队。 该专家团负责管理在澳大利亚的韩国国际企业,如三星、现代、大韩航空和锦湖。 随后,Jayne开始了她作为商业会计的职业生涯。她移居韩国后,在Prudentia,EMC Korea 等多个国际公司工作。 回到澳大利亚后,Jayne 转行开始从事法律工作。 Jayne 于 2014 年在一家从事遗产规划和继承法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开始了她的法律职业生涯,并于 2015 年获得律师资格。 Jayne 在复杂的遗嘱认证和遗产管理书申请以及遗产规划(包括资产保护策略)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在进行遗产规划时,Jayne都会慎重考虑到遗嘱人的家庭情况,尤其是重组家庭。她特别擅长于考虑家庭成员间独特的关系和不同家庭存在的特殊情况。

专长

经验

  • 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师,负责审计与国际公司和退休基金有关的项目;协助税务咨询团队就附加福利税和公司税问题向在澳大利亚营商的韩国子公司提供咨询

  • 作为跨国科技公司的管理会计师,审计公司账目,准备财务报表,并对销售和佣金账目进行预测和预算

  • 拥有处理和申请复杂的遗嘱认证和遗产管理书方面的丰富经验

  • 具有草拟复杂遗嘱和为复杂和混合式家庭就遗产规划提供建议的经验

  • 按照遗产的规划制定,检阅和修改家族信托

  • 为客户就遗产物业的最终处理方案提供咨询,并制定家庭协议契约

  • 在财产继承过程中提供咨询和安排

  • 协助客户并能成功让税务专员就家族信托的重新安排问题上作出对客户有利的裁决


学历

  • Dip. Law, LPAB and The University of Sydney

  • Bachelor of Economics (Accounting), The University of Sydney


会员资格

  • The Law Society of NSW

专长


资质

  • Lawyer, Supreme Court of NSW


语言

  • English

  • Korean

法律咨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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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与遗产规划 , 家庭法

韩国流行歌星具荷拉遗产争夺战提醒人们有效遗嘱的重要性

熟悉韩国流行音乐新闻的人一定听说过韩国女团Kara的前成员,歌手具荷拉去世的消息。在具荷拉去世后,随着她的母亲根据韩国继承法提出分割遗产的主张,她悲伤童年经历逐渐被大众知晓。 据报道,在具荷拉八岁时,她的母亲抛弃了她和她的哥哥,自那之后从未照顾或联系过他们。具荷拉的母亲后在2006年放弃了对具荷拉和她哥哥的有关的法定监护权。具荷拉后来由哥哥和祖父母照顾,而她的父亲大部分时间都在建筑工地工作,为孩子们提供财力支持。 具荷拉去世时年仅 28岁,没有配偶或孩子。根据韩国继承法,如果逝者没有有效的遗嘱,那么逝者的遗产将按以下顺序分割: 1. 子女(或孙子女) 2. 父母(或祖父母) 3. 兄弟姊妹 4. 有第4级血缘关系的亲属 如果有多个亲属属于以上同一级别,那么他们就平等地分割遗产。 自从具荷拉去世后,她的父亲将分给他的具荷拉遗产份额交给了具荷拉的哥哥,他说他总是因长期在外工作感到内疚,没有为孩子们提供情感上的支持,孩子们在他不在的时候相互依赖。 目前,具荷拉的母亲已经指定了一名律师,并根据韩国继承法提起诉讼,要求作为母亲获得她一半的遗产份额。具荷拉哥哥表示,他对给妹妹的生活带来如此多痛苦的人现在将从她的死亡中受益感到难过,并发誓要保护妹妹的遗产。 有人可能会认为,如果韩国司法系统允许具荷拉的母亲分享她遗产,那么法律就导致了一个不公正的结果。但根据韩国现行继承法的规定,除非韩国继承法对“母亲”的定义有不同的方式,将在逝者生前未履行母亲职责的母亲排除在外,否则法院必须将具荷拉遗产的一半份额判给她的母亲。 相似地,在新南威尔士州,当一个人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去世时,《新南威尔士州继承法2006》(Succession Act 2006 (NSW),下称‘《继承法》’)将决定逝者的遗产如何分配。在新南威尔士州,遗产通常会先分配给逝者尚在世的配偶,如果没有尚在世的配偶,则按以下顺序分割: 1. 子女 2. 父母 3. 兄弟姊妹 4. 祖父母 5. 姑姑、姨母、叔叔、伯伯 6. 堂/表兄弟姊妹 法律在分配遗产时不考虑逝者与家人的个人关系;法庭唯一会考虑的是可能的继承人与逝者在法律上的关系。 在新南威尔士州有很多类似的案例。以近期发生的一起案件为例,为了确保孩子的安全,法庭向一名有虐待和家庭暴力史的父亲发出了限制令(Apprehensive Violence Order, 下称“AVO”),以阻止他接近年幼的儿子。在法院发布AVO后不久,孩子的母亲就与这位父亲离婚,搬到了悉尼。孩子快三十岁的时候,经过努力工作,他已经积累了自己的财富。他与母亲保持着密切的关系,但与父亲没有任何形式的关系。他的父亲从来没有联系过家人,他们过着不同的生活。 后来,这个20多岁的孩子不幸突然死于一场事故。他去世时还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这个孩子从来没有想过要做好遗产规划,因此在他去世时没有有效的遗嘱。这位母亲为了最终确定她儿子的遗产,向法院提交了文件,成为其儿子遗产的管理人和唯一受益人。法院告知这位母亲,如果一个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去世,那么法律将决定谁是遗产的受益人。根据《继承法》,由于逝者没有配偶或子女在世,接受逝者遗产的是逝者的父母。因此,父亲和母亲必须平分已故儿子的遗产。 这位母亲感到悲痛的是,这位虐待儿子的父亲,在她儿子的一生中没有参与抚养他,对于她的儿子来说几乎是个陌生人,但现在将从她儿子的死亡中受益。然而,法律在这件事上是明确的,无遗嘱者的遗产分配必须依法进行,法律规定,如果一个人去世时没有任何配偶或子女在世,那么逝者的父母就是下一个分享遗产的人。《继承法》不探究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个人关系,其本人是孩子的父母这一事实即是唯一需要的资格。 每个家庭都有不同的故事和不同的关系,这对每个家庭来说都是独一无二的。不过,法律在分配没有有效遗嘱的逝者的遗产时,并不考虑这些因素。一个人能够确定和控制去世后发生的事情的唯一方法就是制定一份有效的遗嘱。 人们会同意并认识到制定有效遗嘱的重要性,但对大多数人来说,这很容易被推到他们的“待办事项”清单的底部。然而,由于我们目前正经历着一段不确定的时期,在这次新冠病毒大流行期间,我们有更多的空闲时间,也许是时候考虑一下遗产规划,以避免给家人带来不确定性和心痛。

13 May 2020


税法

养老金与遗产规划

自从1991年引入养老金保障以来,大多数澳大利亚人拥有某种形式的养老金作为其资产的一部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当他们接近退休年龄时,养老金通常将是他们除了住宅房产之外最大的资产。而对于刚刚开始职业生涯的年轻一代来说,他们不会有太多机会在自己的名下积累大量的养老金储蓄或资产,而遗产规划更是他们后期才会考虑的事情。 然而,由于养老金自带的人寿保险(Superannuation Death Benefit)的存在,遗产规划对所有年龄段的人都很重要,即使是暂时没有拥有重大资产的年轻人。大多数养老金包括人寿保险,在年轻人不幸过早去世的情况下,从人寿保险中支付的养老金自带的死亡抚恤金将远远超过逝者养老金储蓄余额,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养老金自带的死亡抚恤金通常是逝者留下的最大资产。 大多数人认为他们的养老金死亡抚恤金会自动支付给他们的近亲,但实际的情况是, 通常,如果养老金所有人没有指定其养老金的死亡抚恤金执行人(binding death benefit nomination),其养老金的受托人将在支付其死亡抚恤金时行使他们的酌情处理权。 根据澳大利亚《联邦养老金产业监督法1993》(Superannuation Industry (Supervision) Act 1993 (Cth) ,下称 ‘SIS法’),养老金死亡抚恤金必须支付给下列相关人: • 现任配偶; • 逝者的子女(包括现任配偶的子女); • 与逝者有相互依赖关系(Interdependency Relationship)的人;或 • 逝者的法定遗产代理人(legal personal representative)。 根据SIS法第10条,如相关人自认为与逝者存在‘相互依赖关系’,则相关人需证明其与逝者在紧邻逝者去世前的一段时间内: • 有密切的个人关系; • 共同生活; • 一方或每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财力支持;以及 • 一方或每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家务或个人方面的照顾。 在养老金投诉仲裁庭(Superannuation Complaints Tribunal, 下称‘SCT’) 第D09-10\023号裁决中,一名18岁的男子(逝者)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不幸去世。他的女友住在自己的父母家,而在逝者去世前三个月,他也搬进了女友的父母家,并支付每周70澳币的食宿费。在逝者去世时,其养老金账户内只有1,537澳币的累积储蓄,但由于人寿保险,逝者养老金支付的死亡抚恤金高达131,437澳币。逝者养老金基金的受托人最初决定向逝者的父母支付死亡抚恤金,但逝者的女朋友向SCT申诉,称其与逝者存在相互依赖的关系。仲裁庭决定推翻受托人原先向逝者父母发放死亡抚恤金的决定,并判给与其同住仅三个月的女友全数131,437澳币。 此决定或许看起来是不公平的,但鉴于逝者远离家居住,SCT表示,逝者的父母在SCT决定死亡抚恤金的去处时,没有证明自己属于SIS法列出的任何类别。再加上其没有被提名为逝者养老金的死亡抚恤金执行人,SCT认为,尽管女友和逝者只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了三个月,但在逝者去世时,他的女友是唯一符合“相互依赖关系”定义的人。 如果逝者希望他的近亲,在此情况下是他的父母,成为他死亡抚恤金的受益人,那么他本应该签署文件,并指定他的父母以“法定遗产代理人”身份作为他的死亡抚恤金的接受者,然后留下一份遗嘱,明确此意愿。

13 Aug 2019


事务所动向

H & H Lawyers welcomes Jayne Nah

Jayne brings with her extensive experience in the areas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She holds a Bachelor of Economics degree from the University of Sydney and worked as an auditor then senior accountant with Ernst & Young (EY). She has also held the positions of Property Accountant and Finance Accountant. After pivoting from her accounting career, Jayne began her legal career at a boutique law firm specialising in Wills and Estate Planning.

26 Jul 2019